6.2 負荷計算-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來源: 作者: 更新于:2022年09月17日 10時 閱讀:0
[前言]:萬能制整理了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第6.2 章負荷計算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吧。
6.2 負荷計算
6.2.1 負荷計算應包括冷間冷卻設備負荷和制冷系統機械負荷,宜采用逐時或通過工程系數修正的穩態計算方法。
6.2.2 冷間冷卻設備負荷應包括冷間圍護結構熱流量、冷間內貨物熱流量、冷間通風換氣熱流量、冷間內電動機運轉熱流量和冷間操作熱流量。
6.2.3 制冷系統機械負荷應根據不同蒸發溫度分別計算,各蒸發溫度的機械負荷應包括所有相應冷間的冷間圍護結構熱流量、冷間內貨物熱流量、冷間通風換氣熱流量、冷間內電動機運轉熱流量、冷間操作熱流量和所有相應制冷設備與管道的冷損耗。
6.2.4 冷間圍護結構熱流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冷間外墻和屋面外側的計算溫度應采用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日平均溫度,熱流量計算應包括太陽輻射因素;
冷間內墻和樓板外側的計算溫度應采用鄰室的室溫,當鄰室為冷間時,室溫采用空庫保持溫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庫管理規范》GB/T30134的有關規定;
冷間地面隔熱層下設有加熱裝置時,外側的計算溫度應符合本標準第9章的相關規定;
冷間圍護結構隔熱材料設計采用的導熱系數值應符合本標準第4章的相關規定。
6.2.5 冷間內貨物熱流量應包括食品熱流量、食品包裝材料和運載工具熱流量、食品冷卻時的呼吸熱流量和食品冷藏時的呼吸熱流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冷藏間的食品冷加工時間應按食品冷藏工藝要求確定,沒有明確的工藝要求時,不應超過24h;
凍結物冷藏間的食品進入溫度應按食品進入前的冷加工及儲運條件確定,沒有明確的要求時,不宜低于-8℃;
冷卻物冷藏間的食品進入溫度應按食品進入前的冷加工及儲運條件確定,沒有明確的要求時,生產性冷庫不宜低于當地食品進入冷間的生產旺月的月平均溫度,物流冷庫和商用冷庫儲存肉類、水產品不宜低于15℃、儲存果蔬不宜低于25℃;
凍結物冷藏間的食品每日進貨量應按實際使用要求確定,沒有明確的要求時,物流冷庫不宜少于冷間計算容量的5%、商用冷庫不宜少于冷間計算容量的10%;
冷卻物冷藏間的食品每日進貨量應按實際使用要求確定,沒有明確的要求時,物流冷庫不宜少于冷間計算容量的10%、商用冷庫不宜少于冷間計算容量的20%;
食品熱流量和食品包裝材料熱流量應按降溫過程中的最大熱流量計算。
6.2.6 冷間通風換氣熱流量應包括有呼吸要求的食品的新風熱流量和冷間內長期停留的操作人員需要的新風熱流量,計算應符合本標準第9章的相關規定。
6.2.7 冷間內電動機運轉熱流量應包括冷間內制冷設備配用的電動機運轉熱流量、冷間內運輸工具配用的電動機運轉熱流量、冷間內固定配置的食品加工和包裝工具配用的電動機運轉熱流量。
6.2.8 冷間操作熱流量應包括照明系統在冷間內的散熱量、通過冷庫門進入的冷間外空氣熱流量、冷間內操作人員散熱量、加濕系統在冷間內的散熱量、冷間內冷卻設備除霜和防凍加熱散熱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對于冷庫門設置在非控溫穿堂或站臺的冷間,冷間外空氣計算參數應按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相對濕度選??;
冷間內操作人員散熱量應包括顯熱和潛熱;
加濕系統在冷間內的散熱量應包括顯熱和潛熱;
冷卻設備除霜時不儲存食品的冷間,冷間操作熱流量不應包括冷間內冷卻設備的除霜散熱量;
全自動搬運貨物的冷間,冷間操作熱流量不應包括檢修用照明系統在冷間內的散熱量和冷間內檢修人員散熱量。
6.2.9 制冷系統機械負荷采用穩態計算方法時,各項熱流量不應包括相應冷間對應熱流量的重復計算部分;當各項熱流量的峰值不同時出現時,應通過工程系數修正;對于嚴格限制壓縮機運行時間的制冷系統,機械負荷應通過工程系數修正。
6.2.10 除冷間熱流量、制冷設備與管道的冷損耗外,制冷系統機械負荷應包括維持制冷系統在某一蒸發溫度正常運轉時需要制冷壓縮機移出的其他熱流量。
6.2.11 冷卻物冷藏間的最低使用溫度高于當地冬季空調室外計算溫度時,冷間冷卻設備負荷還應按冬季工況計算。
條文說明
6.2.1~6.2.3 這三條規定了負荷計算的具體內容和方法,負荷計算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這三條所述各項,如果實際工程中還有其他能夠形成負荷的熱流量,也應計入。對于實際工程可采用一種負荷計算方法,也可分別采用兩種負荷計算方法,但是不應在同一個計算過程中混合使用。
6.2.4 本條中“鄰室為冷間時”特指鄰室與本冷間之間存在隔熱層,運行溫度可以不同;如果沒有隔熱層,則鄰室的室溫與本冷間相同。
6.2.5 食品熱流量和食品包裝材料熱流量在降溫過程中的最大熱流量指食品和食品包裝材料進入冷卻間、凍結間和不經過冷卻而直接進入冷卻物冷藏間時,其在不同降溫階段的熱流量是變化的,取其中的最大值。
本條中生產性冷庫是指配置在食品產地、加工企業或漁業加工基地內的冷庫,物流冷庫是指建在批發市場、物流園區內用作食品配送前集中儲存的冷庫,商用冷庫是指配置在超市、餐飲等商業設施內用作食品零售或消費前暫存的冷庫。
6.2.7 冷間內電動機運轉熱流量應包括但不限于本條所述各項,如果實際工程中還有冷間正常運行必須使用的其他電動機,其運轉時產生的熱流量全部或部分進入冷間內,也應計入。
6.2.10 本條中“維持制冷系統在某一蒸發溫度正常運轉時需要制冷壓縮機移出的其他熱流量”包括但不限于低壓級排熱量(雙級壓縮制冷系統的高壓級制冷系統機械負荷)、低溫級冷凝排熱量(復疊式制冷系統的高溫級制冷系統機械負荷)、制冷壓縮機噴液式油冷卻器的排熱量等。
6.2.11 當冷卻物冷藏間的最低使用溫度高于當地冬季空調室外計算溫度時,冷卻物冷藏間內的熱量將通過圍護結構向外傳導,通風換氣等室內外的空氣交換也將導致冷卻物冷藏間內熱量的散失,如果散失的熱量超過冷間內貨物熱流量等得到的熱量,可能會使其溫度降低到食品允許的最低溫度之下,因此需要通過計算確定其在冬季需要制冷還是加熱,以及制冷或加熱的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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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冷庫設計標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07-30 [引用日期 2022-09-16]
- 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國家標準《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和《冷庫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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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電氣-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6.制冷-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5.結構-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建筑-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引用標準名錄-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本標準用詞說明-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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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制冷系統與設備選擇-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
- 6.1 一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3.基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1.總則-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2.術語-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5.4防護及涂裝-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5庫房的構造要求-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4庫房的防潮隔汽-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3庫房的保溫隔熱-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2庫房的布置-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1庫址選擇與總平面布置-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
- 5.2荷載-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21
- 前言-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6制冷機房、變配電所和控制室-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
- 5.3材料-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5.1一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